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採訪/編輯:
許愉佳2016-09-23 00:24
台中市役所,日治時期是為了台中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創建(1910年)。1920年,台中市成立,台中公共埤圳聯合會事務所遷隊台中州廳內辦公,建築物則改為「台中市役所」使用,台中市長金子惠教在此就任。民國34年,台中市政府就以原台中州廳作為辦公廳舍,市役所則作為市議會使用,民國61年市議會遷走,現址改為中國國民黨地方黨部使用。民國70 年代改為「市政資料館」,後又改為市府新聞室、社會局、交通局等辦公室使用,民國92年交通局遷移至市府第二辦公室,目前建築物已完成整修的工作。 1895年日本治台時,為掌控水權分配、增加農產量,在各地成立公共埤圳組合來管理,當時台中廳公共埤圳聯合會於1908年創立,並在1910年在旁興建事務所,隔年竣工後,成為台中地區最早的鐵筋混凝土建築之一。 1920年地方制度修改後,台中與南投兩廳合併為台中州,州廳所在位置升格為市,並利用此建築物作市役所,期間經過多次修建,形成現在格局。曾經長期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,歸還於台中市政府後,新聞局、社會局、交通局等單位皆使用過,於1999年921大地震後,文化局基於保護文化資產的職責與立場,經審議後,登入圍台中市歷史建築之一,現在開放為屬於大眾的藝文空間。
原文轉載出處至:【台中景點推薦】西區景點-台中市役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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